成功獲聘 卻慘食「詐糊」
求職者慘痛經歷,本來因為成功求職,興奮不已,但入職前收到通知,讓她不需入職了⋯⋯
口頭承諾有效力
求職者應該跟公司HR簽約,以保自己的權益,因為口講無憑,還是有正式的合約或者取錄通知比較好。事實上,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僱傭合約是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訂立,更可以包括明示或暗示的條款。
雖然口頭承諾有法律效力,但如果和新公司無落實任何的薪酬條件,對方是可以反口,在這個情況,法律、法例就未能提供實際的保障,若求職者想向勞工處求助,亦可以嘗試循民事途徑追討損失。
但如果公司是如此不負責任,最後不排除返了第一天工作就被解雇。
對打工仔來說,暫時最好辦法也是先簽了新合約再辭職。